最低生活保障,其实就是许多人口中的“低保”,即国家为保证一些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向其给予的一定现金资助。那么,什么样的家庭才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什么样的家庭才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市区低保标准为53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460/月。
最低生活保障针对的对象如下: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只有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还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才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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